现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南宏和弓建勇在两渡镇任职期间勾结权商把镇办企业(811煤矿和圪台煤矿、镇办洗煤厂)和村办企业(南庙沟煤矿)全部低价弄为个人。现在两渡镇政府领导班子李文亮一直在跑升迁不为人民办事。像这样的不作为干部,严格的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三严三实”,希望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给我们村民满意答复,还我们两渡镇人民公道!
问题一:南庙沟煤矿是原冷桑联办煤矿(冷泉南庙沟煤矿)系桑平峪和冷泉村两村联办煤矿,始建于1978年,1979年正式投产。在2001年承包给本村人承包十年,在2006年资源整合,两村村委由南宏、弓建勇、武振元、张胜、张仓、李青山6人在介休锦源大酒店,在他们操纵下以30万元卖给承包人,最后以1.85亿元卖出,而且一直没有向村民贴榜公示过,老百姓一概不知。我向他们了解情况,他们说有县里领导参与惹不起!说有会议记录,可是经查实会议记录都是伪造的。会议记录日期是2006年10月27日,可是在2006年10月23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晋)名称变核企业字【2006】第1693号”文件批准改更名为山西灵石杰泰煤业有限公司。两渡镇政府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监督任何国有资产流失,减少国家的损失。可是他们为了一己私利,怎样能把两村委3000多人共有的煤矿转送给个人而集体只收30万,当时6万吨煤矿,以此低价就送给了个人,我们觉得他们有不可告人的利益。
问题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如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南庙沟煤矿属于两村共有,无论该煤矿改制卖出都应该进行资产评估,但是都没有进行任何的评估就售出,村里没有受益到其中的一砖一瓦。合同没有到期,还有四年时间就进行了续签,当时续签也没有通过村委会,没有进行公示,难道作为村民的我们不应该知晓么?原来10年的合同,承包费以及往来账平均每年交80多万,十年还清,而他们续签合同只交30万,当时6万吨煤,卖价800元/吨,当时的煤炭是处于增值的趋势,这样的售价明显是不合理的,中间差价近乎于50多万,这些钱去哪了。希望有关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问题三:反映的问题从2012.3到2016.2一直都没有答复。灵石县有关领导与两渡镇领导相勾结,不作为。向灵石县纪委信访房主任反映我的问题,但他说已经答复,说当时有两渡镇纪检书记降永前在场,但是这个事情根本不存在。我们一直向两渡镇党委书记李文亮和降永前反映,到现在不给答复,他们自己一直在跑升迁!像这样的不作为干部,严格的违背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三严三实”,希望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给我们村民满意答复,还我们两渡镇人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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