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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献明,生于1967年,初中毕业;1998年2月至2004年12月,任左权县北街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左权县北街经济联合社党支部书记、万寿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献明在担任党支部书记的17年间,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社员群众,一手遮天,以权谋私,挥霍、挪用、贪污、侵占集体资产上亿元,给社员造成经济损失人均十多万元。这个十恶不赦的小官巨贪,至今仍逍遥法外,仍在吮吸着社员们的血汗。为此,我们不得不抑制怒火,静下心来,再次强烈控诉李献明十二大罪状:
一、李献明身为党支部书记,顶风违纪承包北街村轮窑砖厂十多年,按承包合同,每年应向集体缴纳承包费20万元,但他至今未曾缴纳分文。这十多年的承包费200多万元哪里去了?天知、地知、人亦知:被李献明扔到花天酒地和保护伞里去了!
二、李献明承包北街村轮窑砖厂期间,不但不向集体缴纳承包费,而且还隔三差五让村财政给北街村轮窑砖厂拨款,其中有两年每年拨款70万元。
三、李献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集体土地6亩,强行无偿拆除村办轮窑砖厂二层办公楼和13间临街门店,非法开发瑞福莱小区,建起商品住宅楼3栋,将售楼收入全部据为己有。仅此一项,就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几千万元。
四、左权县天赐购物中心是北街村委会筹措1477000元巨资创建起来的,其所有权本应属于北街经联社,但李献明借股份经营之名,行据为己有之实,自己分文未出,却骗取别人资金1435000元,凑成第二大股东,抢占法人地位,然后暗箱操作掌控,既不公示股东股金,又不公布财务收支,从2005年起,每年房租收入52万元由其一人支配。2014年,他未给持大股的北街经联社和持小股的村民们支付分红款。请问,2014年的52万元租金飞到哪里去了?
五、李献明凭借职权,于2006年拆除了坐落在陵园街北侧的砖混结构北街村委会办公楼172.5平米和北街村公用厨房、库房、锅炉房180平米,之后以天赐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这些建筑的旧址上建起商品房住宅楼1栋。请问,被拆除的公共建筑占地多少亩?经济价值多少?对此做过评估了吗?在旧址上建起商品住宅楼,开发商李献明向北街经联社缴纳了这笔土地出让金了吗?李献明侵占集体土地搞非法房地产开发,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这难道不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吗?
六、李献明于2008年拆除北街村磨房后建起的二层楼,第一层西半部由个人开办诊所,无偿使用;第二层由北街经联社用作办公室。但时至今日,建筑账目仍在暗箱,建筑产权仍不明确。不知李献明是打算将这建筑物强行归到自己名下呢?还是党性、良心发现,将其名正言顺地归还北街经联社呢?
七、李献明擅自将北街经联社土地30余亩租给江向军使用,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50年,租金为180万元。经查证,江向军已分三次向李献明缴纳租金100万元,但北街经联社经济往来账目上未收进这笔巨款。毋庸讳言,这笔巨款显然已被李献明侵吞。李献明明目张胆侵吞巨额公款,全然不把法纪放在眼里,是可忍,孰不可忍!
八、位于石匣乡马厩村的鸿腾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猪场,是北街经联社和李献明、郝风鸣、李瑞亮、孙权太四名社员共同投资100万元创办起来的,但猪场有了经济效益之后,获利的是李献明等4人,北街经联社从未得到丁点分红。名曰股份制,实则私有制。集体只投入无红利,李献明不投入只分红,这就是李献明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惯用的伎俩。
九、左权县天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个股份制企业,董事长和法人代表是李献明。在产、供、销诸多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开工建设新型建材生产线,结果让已投入的4651万元资金打了水漂。这笔巨额资金中有北街经联社资金1130万元。而这1130万元是李献明在未经全体社员同意、未做会议纪录、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强行投入天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既非入股款,又非借贷款,实属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糊涂款、昧心款。李献明胆大包天、心贪盖地,最终导致北街经联社1000余名社员的血汗钱1130万元如泥牛入海无消息,说来不能不令人怒发冲冠、痛彻心肺!
十、北街经联社集体土地7.6亩被无偿圈入左权县化肥厂开发区。原因所在?开发商言称李献明个人使用了他们的煤矸石之后,用这7.6亩土地予以抵顶。将7.6亩集体土地归到自己名下,对李献明来说,这只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十一、李献明一手制造的左权县城陵园街拆迁户长达6年之久仍不能住进新房的惨案,已引起社会各界公愤。2011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政府分4次将1640万元的陵园街路面拓宽改造和拆迁补偿款打到天赐有限公司的账目上,委托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李献明如期完成陵园街拓宽改造和安置拆迁户任务。李献明本应不负重托,在二年内圆满完成这一任务,但6年过去了,陵园街10个拆迁户有的祖孙三代流离失所,寄人篱下;有的男婚女嫁没有新居;有的蜗居在阴暗潮湿的原北街村幼儿园教室内;有的不得已住进了没有暖气的新房中;有的因失去临街商铺没有了经济来源。这苦不堪言的生活,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是1640万元不够用呢?还是1640万元之中的一部分悄悄流入了李献明的腰包,我们不得而知。如果包公转世,审计一下这1640万元的来龙去脉不就清楚了吗?然而,包公还未转世,谁敢在李献明这位神通广大的太岁头上动土呢!
十二、2016年6月2日,北街经联社账户被左权县人民法院冻结。究其原因是左权县天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向赵玲叶借款2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法人代表李献明为获得借款信任,假借北街经联社两议会议一致通过的名义,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北街经联社会计孙权太在天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借款协议上加盖北街经联社公章及法人章,为其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经查证,北街经联社无任何关于此次借款担保的会议纪录,前任和现任领导班子所有成员都不知道本社曾作为借款的担保人。这一民间借贷纠纷,纯属个体债务人骗取担保与个体债权人相信担保而上当受骗的欺骗与被欺骗的个人行为。而此次起诉人赵玲燕的200万元借款,仅借款利息就75万元,连本带利275万元。我们应诉这一场官司的费用就高达10余万元,而这只是冰山一角。经初步查实,天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民间的借款就有11人,借款金额达到了790万元,具体借款利息不详。如果这场官司我们败诉,上千万的债务将压在北街经联社社员的头上。
李献明主宰北街村、北街经联社17年,把原本殷实的集体家底折腾了个底朝天,致使现在的北街经联社到了举步维艰、生死存亡的困境。2015年,中共左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李献明的违纪行为进行了调查,已查出其5个经济问题共涉及违纪违法犯罪金额464万元,对其做出了留党察看一年的党纪处分,但没有追缴其涉案金额,更没有将其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这一处理结果难以服众,是李献明多年来用集体和社员的血汗钱、保命钱精心打造全方位保护伞的必然结果,不足为奇!但是,我们坚信,一隅无海瑞,神州有包公,我们虽已身陷困境,但依然奋力抗争,绝不向腐败势力低头屈服,决不让李献明这个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逃脱法律的惩治!同时,我们热切期盼上级纪检部门、司法部门能够把党纪国法的威严落实到李献明身上;热切企盼上级媒体能够发出正义的呼声,解救一下被李献明坑害得惨不忍睹的北街经联社千余名社员!



山西省左权县北街经济联合社
全 体 社 员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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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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