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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北城外瑞华苑小区,非法占用新南堡村的集体土地,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章开工建设,属于违规小区。
按照国家规定,村里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全体村民同意才能使用,更不能非法买卖作为商品房建筑用地。但是现在房子已经盖起来了,村民也并没拉得到应用的用地补偿,且房子已经卖出了。
按照2009年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但是是平遥县政府不管,城建局也不管!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开展之际,平遥县政府机关不作为,任其发展建设,与中央八项规定严重不符,严重违背了“反四风”的总要求!!!!试问:谁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谁来制止违法开发的猖狂?
敬告:非新南堡村村民、市民买了瑞华苑小区的房子,利益不受保护,将来国家要拆,不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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